铺设走道时,应将枕木的接头互相错开,以减少搬运时的摩擦力。下走道的接头处要求后一块的枕木不高于对接的前一块枕木接头,,如果超过时,应用薄木板将前一块接头处垫高。
5.搬运设备构件时,切勿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正在运行的设备上捆扎搬运滑轮组。
6.设备搬运作业需要打木桩绑扎搬运滑轮组时,必须掌握地下是否埋有电缆、管道等情况。
托运常识
铁路托运程序:
1到验货处验货,确认货物符合运输规定后,由验货人员将盖有人名章的托运单发给托运人;
2正确填写托运单,将品名、件数、到站、发货人、收货人等资料详细填写清楚,按照货物包装标准到打包处打好包装;
3持已填好的托运单到司磅处检斤过磅,由司磅员将货物的件数和准确数量用红蓝铅笔填写在托运单上,并盖人名章;
4持托运单到制票窗口制票,并交纳运费,得到绿色的提货联和红色的报销联。
航空托运注意事项:
5托运人应填写托运书,持有效证件到航空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必要时出具单位介绍信;
6托运人应对所填货物托运书中的各项内容以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7对于运输条件不同或因货物性质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分别填写货物托运书。
重型设备起重吊装搬运注意事项
设备起重吊装注意事项: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a.设备吊装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b.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d.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住器停车;
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c.吊装搬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起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f.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吊钩在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
h.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I.对无反接制动性能地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姓名: | 王经理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8605312131 |
业务 QQ: | 522837438 |
公司地址: | 济南市历城区春秀路鲍德炉料厂院内山东重联起重 |
电话: | 0531-89821111 |
传真: | 0531-89052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