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普戒标志,必要时应派人监护。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卡停稳前变换挡位,严禁在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下落臂杆。
(3)重物起吊至距离地10 -50厘米时,应检查机身的稳定性,制动是否灵活、可靠,绑扎是否牢固,厂房设备吊装,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吊装前准备
7.1.1. 施工现场需通过甲方现场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清理、清除杂物。保持地面坚实且平整。起重机站位及行走范围内的地面耐压力应符合规范要求,起重机站位及行走范围内的地面耐压力不小于300N/cm2,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铺设钢板。
7.1.2. 基础验收及处理
设备吊装前,厂房设备,必须对基础进行复测。与基础施工单位办理中间交接证书。基础上应明显画出标高基准线,厂房大型设备移位,纵横中心线。
基础外观不应有裂纹、蜂窝、空洞及露筋等缺陷;基础验收应由甲方、土建、我方共同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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