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件设备搬运管理制度
1、兴达大件设备搬运起吊时,跟班队长和班长必须在现场协调指挥,确保安全无误。
2、我公司的起重工都是经过起重技术及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工具等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被起吊重物上起吊;进行起吊作业时,不准站在重物下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张紧的吊绳。
5、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合理选择吊运方式。
6、熟悉作业环境、吊运安全措施及相关外围环境的情况,清理干净工作现场的杂物。
7、大件设备搬运起吊前,由施工负责人对起吊操作人员、监护等有关人员交待确定工作内容、时间和联系信号。
8、大件设备搬运起吊时,全体参加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作业的内容、程序、分工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名签字。
9、大件设备起吊时,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起吊物体应平衡,捆绑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进行处理。
10、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再正式起吊,将物体吊至指定位置卸下,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衬物,放置平稳,然后拆除绳索、吊具。
1.1现行监理模式存在的问题现行监理模式有两个特点:
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但目前,我国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缺乏了解和熟悉,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也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工程实际情况,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角度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战线较长,影响因素很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地发挥。第二个特点是形成一种混合型的监理。其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并派出人员直接参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单位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或主要由业主方)直接控制。

三、设备试运行的质量控制
设备安装经检验合格后,还必须进行试运转,这是确保设备配套投产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
(一)设备试运行条件的控制
生产设备试运行条件有以下五点:
(1)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全部施工安装完毕,施工记录机质量控制资料齐备,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符合要求:
(2)需要的能源等符合试运行的要求;
(3)大型、复杂、精密仪器,是运行方案或操作规程已由安装单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4)参加试运行的施工人员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行操作,安装单位完成了相关的技术交底;
(5)经现场检查设备及周围环境已清扫干净,设备附近没有粉尘或噪声较大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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