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设备指挥人员安全管理
1、指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对于中高层建筑物,要设地面和建筑物作业面(双层指挥),以保安全生产。
2、要熟悉起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吊物重量、起重幅度等,超载或捆绑不牢,不得强行指挥。
3、指挥人员对于砖笼、吊索具、混凝土吊斗及捆绑物件等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4、凡因指挥信号不明或属指挥上的错误而造成的起重设备事故,指挥者对一切后果负责。
5、在高层施工中,除用旗语指挥外,也可以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确保指挥无误,保证起重设备安全施工。
6、指挥人员上班工作时,不许闲谈、看书看报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酒后作业。
7、应配合操作司机做好设备的清洁卫生、润滑、螺栓销子的紧固工作。
起重、吊装知识
一、 安全操纵的一般规定
(1) 施工前应由技术职员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向参加操纵的职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要求操纵时精神集中,服从同一指挥。
(2) 留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排挤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必要时应设禁区。作业职员视危险程度挂安全带,戴安全帽。
(3) 所有受力杆件、钢丝绳、起升动力及锚固设施均应校算其受力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3.0,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使用情况确定:即缆风绳为3.5;缆索起重机、承重机3.75;手动起重设备4.5;机动起重设备5'6;作吊索无弯曲6'7,作捆绑吊索8'10(其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应按标准折减受力强度至报废)。
(4) 所有拖拉绳(缆风绳)需用直径12.5mm以上的钢丝绳,且需设专用地锚。不准拴在电杆、树木或脚手架上。地锚必须根据受力大小按标准埋设、选位适宜,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不宜大于45°,如条件有限应适当加深地锚埋设以增大垂直方向的压力。
(5) 起重用钢丝绳只答应插接,插接长度应为20'25d(钢丝绳直径)且不小于300mm,凡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答应有任何形式的接头;用于拖拉绳的可以卡接,卡子方向应一致,间距为5'6d,U形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压板应压在受力绳上;绳索(千斤绳)两头插成环套的插接长度应不少于15d且不得短于300mm。
(6) 使用几根钢丝绳作索具或用一根钢丝绳绕成几个分支起吊重物时,必须使每根或每个分支钢比绳均匀受力,钢丝绳与地面水平夹有不得小于30°。

在大型设备吊装中,凡使用自行设计或委托有关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自行制作或委托有关的厂家制作的构件作为主要吊装措施,在吊装措施设置完成,设备正式起吊前,均应作负荷试验。如条件限制。不能作负荷试验,需经起重专业总工程师批准。
负荷试验一般应模拟正式起吊过程进行全程试验。负荷试验的载荷,应大于设备的起吊重量1.2倍。负荷试验不宜直接采用设备本身。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吊装。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大型设备吊装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交底,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发生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没有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各级领导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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